一、加強項目謀劃儲備。圍繞國家政策導向和重點支持方向,超前謀劃一批網絡型、數字型、城市、農業農村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同步完善項目立項等前期手續,為今后爭取上級資金政策支持奠定基礎;同時,結合本轄區實際、本部門職能,聚焦我市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再謀劃儲備一批優質產業項目,動態完善項目清單,6月底前將年度投資計劃全部細化落實到具體項目。年內新增省重點前期項目3個以上。〈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
二、暢通審批“綠色”通道。市政府組成工作專班,點對點為項目提供“保姆式”代辦審批服務。全面推行“不見面”審批,實行項目在線申報、在線審批、在線政策解答、在線評審等。鼓勵采用容缺后補審批方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審批效率。〈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各鄉鎮(街道)負責〉
三、強化項目服務保障。凡納入環保正面清單的重點項目,在滿足環保要求的情況下,實行全過程“不停工、不檢查、不打擾”。新建項目能耗強度低于當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目標值的,一律不受能耗增量指標限制。對納入國家和省級規劃的重大項目實行能耗單列。〈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各鄉鎮(街道)負責〉
四、多渠道爭取中央資金。精準對接國家擴大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領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等新增領域專項債券項目篩選申報工作。加快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6月底前發行完畢,力爭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加強同上級對口廳局溝通對接,積極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支持。(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等市直有關部門負責)
五、保障項目順利施工。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鼓勵實行閉環管理和專用通行證制度。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資,鼓勵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邊遠和空閑場地統籌建立砂石料儲備場庫和混凝土供應站,滿足域內建設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各鄉鎮(街道)負責〉
六、激發民間投資活力。進一步放寬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等領域準入,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外,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支持民間投資參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鼓勵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存量項目采用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將收回資金按規定用于再投資,定期向民間資本推出優質項目。(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等市直有關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