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夏收夏播順利進行。組織開展小麥機收供需精準對接,建立村級種植主體、機具保障、代收代種服務清單,逐戶、逐地塊落實機具機手,制定“三夏”機收機播工作方案,對作業方式、機具調度、機手服務、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公布“三夏”生產熱線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在高速出口及主干道設立農機跨區作業接待站,及時解決機具供需失衡、跨區作業受阻等問題。麥收期間,石油公司對農機加油優惠5%。(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二、確保糧食面積只增不減。將夏播糧食面積任務分解到鄉鎮、村,落實到地塊,確保種在適播期,應種盡種,種足種滿,堅決杜絕撂荒。落實玉米大豆帶狀復合種植資金政策,中央財政每畝補助150元,省級財政每畝補助50元,堅決完成省下達我市5000畝的種植任務。在完成7000畝凈作大豆擴種任務的同時,盡量減少對玉米面積的影響,全市種糧播種面積力爭不低于88.6萬畝。(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支持新建高標準農田4萬畝,總投資7408萬元,實施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和節水、田間機耕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和損毀工程修復等基礎設施建設。(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社負責)
四、支持鄉村建設。支持新改建農村戶廁6000座,每座補助1000元;新建農村公廁188座,每座補助2.5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美麗鄉村精品村,每個獎補50—100萬元。(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五、組織涉農央企及重點企業進定州。對涉農央企開展“一對一”招商,協調解決立項、審批、用地、資金等項目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涉農央企及國內大型農產品加工企業在我市建立的總部經濟或分公司,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或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六、支持涉農企業發展。實施農業產業化“強龍擔”助貸工程,至少支持1家省級龍頭或省級示范聯合體成員集中擔保授信、提供信用便捷貸款,對“強龍擔”貸款對象按照不超年化利率的2.5%進行貼息貼費補助。支持農產品出口企業開展境內有機農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和國際認證,每個一次性獎補10萬元。(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七、支持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建設。圍繞創建省級特色優勢產業集群,整合重點項目,給予政策傾斜,加快定州市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建設,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八、支持新品種示范推廣。積極支持全市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加強與國內知名育種企業開展深度合作,建立3個新品種、新技術、新農機試驗示范基地,召開新品種新技術觀摩會,推進農機農藝結合,加快良種良法推廣步伐。(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九、支持設施農業發展。支持福園建投建設智慧農業產業園,重點建設玻璃溫室、日光溫室、大空間新型棚室,提高周年供應和應急保障能力,發展高端果蔬種植,提升農業綜合效益。(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十、大力推進奶業振興。對申報新建、擴建社會養殖場并得到批復的,按批復每個欄位1000元的標準落實補助;對乳企申報的自建牧場并得到批復的,按批復每個欄位2000元的標準落實補助;對申報建設智能奶牛場并得到批復的,按批復的每場補助30—100萬元的標準落實補助;對申報升級改造家庭牧場擴建欄位并得到批復的,按批復的升級改造家庭牧場擴建欄位落實批復的每個30萬元的標準落實補助;對牧場申請開展胚胎移植的按批復每枚胚胎2500元落實補助;對申請購買性控凍精的牧場按批復每支75元落實補助;對轄區定州伊利乳業有限責任公司申報在每年3—5月收購省域內牧場生鮮乳的,按省廳每噸補助500元的批復數額落實生鮮乳噴粉補貼。(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十一、支持中央廚房建設。從全市篩選1家年營業收入億元以上、自建或簽約種養基地2000畝(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種養廚房企業,積極爭取上級扶持資金。(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十二、支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聚焦農產品主產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支持3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給予單個實施主體不超過設施投資總額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十三、加強產銷對接力度。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積極參加省農業農村廳組織舉辦的蔬菜、水果、中藥材、奶業等產業發展大會,促進產銷對接,擴大定州農產品市場影響力。(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十四、組織銀企對接。積極參加省廳牽頭組織召開的系列專項銀企對接會,引導農行、郵儲銀行、農商行、建行等金融機構聚焦重點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和新業態,加強與17家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深度對接,促進銀企之間“零距離”接觸。(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辦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