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定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 發布機構:
- 發文字號: 定政辦〔2023〕9號
- 發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 有效性:有效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定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定政辦〔2023〕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辦發〔2023〕3號)要求,鞏固全國統籌、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定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修訂編制了《定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為全面提升我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水平,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制落實許可清單,不得變相實施許可。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定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于7月底前編制公布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并及時在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編制實施規范,進一步強化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變相實施許可,做到“清單之外無審批”。
二、依法依規實施許可,嚴禁增設隱性門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要求,抓緊研究編制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不得違規設置前置確認、初審轉報、現場核查等環節,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數量限制等門檻。
三、厘清審管邊界,完善銜接工作機制。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本系統審管銜接機制,切實強化對下放事項的業務指導;行政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遵守定州市政務管理辦公室已印發《定州市進一步加強審管銜接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定政務辦〔2023〕2號),厘清審管職責邊界,明確具體職責,推進審管信息互通共享,強化行政審批與行業監管的有效銜接。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