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若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辦字〔2020〕162號)要求,強化穩就業舉措,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落實保居民就業任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積極開發更多靈活就業崗位
(一)大力發展個體經營。引導勞動者以市場為導向,依法自主選擇經營范圍。鼓勵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實施“雙創”支撐平臺項目,引導“雙創”示范基地、專業化眾創空間等優質孵化載體提供公共服務。實施返鄉創業能力提升行動,加強返鄉創業重點人群、農村電商人才等培訓培育。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創業補貼等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合伙創業、小微企業,分別最高可申請20萬元、13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個創業項目5000元。對符合條件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登記當月起,3年內每年按每戶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鼓勵商業銀行推廣線上線下融合的信貸服務,合理降低個體工商戶融資成本。到2022年,通過擴建基地培訓場所面積、完善創業實訓設施、增加服務項目等方式優化升級2家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對有經營場地需求的創業項目,優先推薦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市財政局、人社局、商務局、人行定州市支行、銀保監辦、稅務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寬非全日制就業空間。落實財政、金融等針對性扶持政策,推動非全日制勞動者較為集中的保潔綠化、批發零售等行業提質擴容,并給予相關針對性扶持政策。增強養老、托幼、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等社區服務業的吸納就業能力。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政策支持,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給予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2/3的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為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市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城管局、商務局、人行定州市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新就業形態發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加快推動網絡零售、移動出行、線上教育培訓、互聯網醫療、在線娛樂等行業發展,為勞動者居家就業、遠程辦公、兼職就業創造條件。落實互聯網平臺經濟及其他新業態新模式監管規則,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降低服務費、加盟管理費等費用,創造更多靈活就業崗位,吸納更多勞動者就業。放寬新業態市場主體登記條件,允許市場主體名稱中使用表明企業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的各類新興行業用語作為行業表述。開發具有鮮明定州特色和民族特色數字文化產品。著力培育動漫骨干企業,推動重點動漫企業發展網絡動漫、動漫衍生品等新型業態,通過培育新產業拓寬就業空間。(市發改局、教育局、人社局、交通局、商務局、文廣旅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不斷創造更加優質的創業環境
(四)優化審批管理服務。開通行業準入辦理綠色通道,對需要辦理相關行業準入許可的,實行多部門聯合辦公、一站式審批。優化線上線下集成審批流程,推行申請材料“一口受理、并聯辦理”審批服務模式,助力市場主體創新創業。向鄉鎮(街道)、村(社區)賦予一批市場準入、衛生健康、民生保障等領域政務服務事項,為小微企業和基層群眾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無須辦理營業執照。深入開展“三創四建”活動,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引導勞動者規范有序經營。(市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取消部分收費。取消涉及靈活就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經批準占道經營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建立公開投訴舉報渠道,用好12315舉報平臺,提高舉報處理效率,依法查處違規收費行為。(市財政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場地支持。落實階段性減免國有房產租金政策,鼓勵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幫助個體經營者等靈活就業人員減輕房租負擔。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初次創辦小微企業,且租用經營場所或店鋪的,按規定自創業之日起3年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為租賃場地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實際租金低于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因城施策,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閑置空間、非必要辦公空間改造為免費經營場地,優先向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市財政局、城管局、發改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更大規模的職業技能培訓
(七)推動新職業應用。密切跟蹤經濟社會發展、互聯網技術應用和新技術、新職業發展變化,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對新職業的意見建議,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新職業(工種)信息,及時制定符合我市產業發展的行業評價規范,推出新職業培訓課程,引導直播銷售、網約配送、社群健康等更多新就業形態發展。完善統計監測制度,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統計監測指標。(市人社局、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特點的技能培訓。支持各類院校、培訓機構、互聯網平臺企業,更多組織開展養老、托幼、家政、餐飲、維修、美容美發等技能培訓和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新職業技能培訓,推進線上線下結合,開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推廣“崗位+技能+勞動力”的培訓模式,靈活安排培訓時間和培訓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培訓期間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勞動力或貧困家庭子女,如不能在“家門口”進行培訓的工種,確需到鄉(鎮)以外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機構提供住宿但不能提供就餐的,培訓期間可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補貼;培訓機構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的,培訓期間可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交通補貼;培訓機構不能提供食宿的,培訓期間可享受每人每天50元的食宿和交通補貼。根據被培訓人員所取得的不同等級職業資格,給予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企業每人最高不超過3500元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增強勞動者就業能力。(市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積極開展新業態創業培訓。將有創業意愿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創業培訓范圍,組織開展開辦店鋪、互聯網菅銷、市場分析、經營策略等方面的創業培訓,促進提升創業能力和創業成功率。充分利用現有平臺和資源,對電商從業者、農業經營主體和創業就業農民開展電商營銷操作等方面培訓,提高從業人員電商應用能力。(市人社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優化人力資源服務。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開設靈活就業專區專欄,免費發布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按需組織專場招聘,送崗位進基層進社區,提供職業指導等服務。指導企業規范開展用工余缺調劑,幫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業精準、高效匹配人力資源。選擇交通便利、人員求職集中的地點設立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在加強疫情防控、秩序維護和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組織勞務對接洽談,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搭建線上線下信息服務平臺,廣泛發布短工、零工、兼職及自由職業等各類需求信息,滿足靈活就業求職者就業擇業需求。鼓勵引導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規范有序的求職招聘、技能培訓、人力資源外包等專業化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根據其服務項目、服務人數、服務效果等給予適當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市人社局、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維護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人員分類指導,依法依規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關聯企業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勞動報酬、休息休假、職業安全保障等事項,引導產業(行業)工會與行業協會或行業企業代表協商制定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工時標準、獎懲辦法等行業規范。依法糾正拖欠勞動報酬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探索快遞、外賣等新業態領域行業集體協商模式,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保護等開展協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持續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有針對性地做好工傷預防工作。(市人社局、應急管理局、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大對困難靈活就業人員幫扶力度。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家庭申請社會救助經濟狀況核查認定時,對其必要的就業成本,核算家庭收入時進行扣減,扣減后符合低保標準的按規定納入低保救助范圍。加強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救助幫扶,適度擴大臨時救助范圍。(市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工作落實
(十三)提高思想認識。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多樣的就業方式,是勞動者就業增收的重要途徑,對拓寬就業新渠道、培育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和保居民就業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就業工作的具體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市場引領和政府引導并重、放開搞活和規范有序并舉,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拓寬靈活就業發展渠道,激發勞動者創業活力和創新潛能,確保全市就業大局總體穩定。(各有關部門)
(十四)壓實工作責任。要切實履行穩就業主體責任,把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作為就業工作重要內容,創新工作舉措,加強規范引導,完善監督管理,促進靈活就業健康發展。統籌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和其他穩就業、保就業的資金,保障靈活就業扶持政策落實。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同向發力、分工合作,堅持問題導向,完善政策措施,共同破解工作難題。(各有關部門)
(十五)強化督導激勵。各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政策實施情況評估,狠抓政策落實,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確保靈活就業人員便捷享受各項支持政策和就業創業服務。(市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支持靈活就業的政策措施,總結自主就業創業和靈活就業的先進做法,挖掘一批靈活就業先進典型,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和媒介進行宣傳推廣。建立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