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
市發改局、執法局、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定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定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定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定州市公安局
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緩解城市停車難問題,加快我市停車設施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21〕77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與目標
(一)基本原則
——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區分基本停車需求和出行停車需求,統籌布局城市停車設施。加強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設施建設。
——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政府加強政策引導和制度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強化資金、土地等要素支撐,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智能化水平,堅持“誰投資、誰受益”原則,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投資運營城市停車設施的動力。
——建管并重、集約發展。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擴大城市停車設施有效供給能力和管理水平,推進停車資源開放共享,充分發揮停車設施效能。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的城市停車系統,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設施高效智能,居住社區、醫院、商業中心、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其中,2021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7000個以上。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給充足、智能便捷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為宜居城市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推進停車設施規劃建設
(一)加強規劃引導。做好城市停車普查,摸清停車資源底數,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區分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和《城市停車規劃規范》,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修訂完善我市停車規劃。(執法局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配合)
(二)有效保障基本停車需求。新建居住社區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停車位,實施老舊小區改造時,要考慮擴建新建停車設施。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優化小區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保障通行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學劃定允許居民在夜間停車的路段、時段,合理利用道路資源,緩解城市小區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加快公交場樞紐站建設,保障公交車輛停放,逐步消除公交車夜間占道停車。(執法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
(三)合理滿足出行停車需求。根據《定州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設施專項規劃(2020-2035年)》,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商業區、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結合公共交通發展情況和周邊區域交通條件,區分不同時長停車需要,同時,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支持公路客運站、高鐵東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附近建設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綜合采取資源共享、價格調節、臨時停車等措施,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前提下,統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合理施劃路內停車泊位,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執法局、發改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交通局按職責分工)
三、加快停車設施提質增效
(一)提升裝備技術水平。大力推廣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系統在停車設施應用。統籌推進路內停車和停車設施收費電子化建設,改造既有停車設施,增設新能源小汽車、公交車等充電樁,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建設。(執法局、發改局、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智能停車信息管理及智能化服務。以智慧城市建設為契機,鼓勵不同投資主體和運營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車數據信息,依法依規開放停車數據,促進停車信息共享。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等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引導等服務。加快應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新技術新模式,推廣智能化停車服務,開發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電子支付等服務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改善停車體驗,方便群眾快速停車。(發改局、科技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執法局、住建局、審批局、公安局、人行定州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停車資源共享。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涉法涉密機關除外)在保障正常辦公秩序的前提下,加強單位機關安全管理,率先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并提供文明優質服務。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鼓勵居住社區在保障安全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錯時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推動居住社區、企業單位、周邊道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實現車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文明辦、執法局、發改局、機關事務保障中心、公安局、住建局按職責分工)
四、強化資金用地等政策保障
(一)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支持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共同投資運營停車設施。在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和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依法合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在不減少車位的前提下,允許停車設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車點、便利店等便民設施,提升項目綜合收益能力,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產業化。(發改局、財政局、執法局、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停車設施用地政策。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改建預留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鼓勵其他土地使用權產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挖掘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空間等資源規劃建設停車設施。抓緊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落實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政策,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地。(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執法局、交通局、機關事務保障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一)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開放的停車市場環境,消除市場壁壘和障礙,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設施維保、運營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原則上不對車位數量作下限要求。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審批局、執法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按職責分工)
(二)加強建設運營監管。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驗收管理,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推動停車服務市場化改革,培育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停車服務企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停車設施及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局、發改局、住建局、公安局)
(三)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健全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根據停車設施服務水平、供求關系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區分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占用時長等,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停車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開。(發改局、執法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
六、完善停車管理法規制度
(一)健全停車管理規范性文件體系。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抓緊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范性文件,推動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規范性文件,為依規治理城市停車問題提供政策保障。出臺停車設施不動產登記細則,明確不同類型停車設施的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批局、住建局、應急管理局)
(二)依法規范停車秩序。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充分利用巡邏加科技手段,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并實行標識化管理,嚴格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公安局、執法局、住建局、應急管理局)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有力有序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執法局、發改局、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通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完善相關政策、落實各項任務,確保目標如期實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二)做好宣傳引導。以深入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和“三基”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強化對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20項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的政策宣傳,學習外地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城市交通條件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