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預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為確保單位預算管理在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整體框架和要求范圍內,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編制本單位預算,真實反映單位本年度全部業務收支計劃,特制定預算管理暫行辦法。
一、預算的編制與審批
1、每年12月份各部門、科室根據下一年度的實際情況提出預算要求并請分管院長審核,分管院長出具審核意見;
2、辦公室負責人對全院預算計劃方案進行審核,重點審核預算內容是否符合單位實際,是否在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整體框架和要求范圍內;
3、分管財務院長對擬上報的預算需求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4、院長對本單位的預算計劃方案進行全面把控,審核預算計劃方案并出具審核意見;
5、院黨委會審定預算計劃方案,經院長簽批后上報財政部門審核。
二、預算的追加調整
1、當預算執行過程中遇到特殊緊急情況時,在預算不足的情況下,應該按規定的預算追加調整程序,由業務處室提出預算追加調整申請并報分管院長審核;
2、辦公室負責人對預算追加調整申請進行金額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3、分管財務院長依據辦公室負責人出具的審核意見,在財政批復范圍內,審核預算追加調整的申請;
4、院長結合全院預算執行情況,對預算追加調整申請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5、院黨委會對預算追加調整進行審議,在財政批復范圍內,審批預算追加調整的申請;
6、預算追加調整申請經院長簽批后上報財政部門審批,保證預算追加調整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三、預算執行
1、辦公室負責人對會計根據業務處室編寫的預算經費分解方案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重點關注預算的合規性等;
2、分管財務院長對經過辦公室負責人審核通過的預算經費分解方案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3、院長對預算經費分解方案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確保預算經費分解合理;
4、院長辦公會對預算經費分解方案進行最終的審議,審議通過后使各處室按照院長辦公會要求執行預算并登記臺賬;
5、辦公室負責人對會計根據預算執行進度編制執行情況分析報告進行審核,重點審核預算執行偏差的原因
6、分管財務院長依據辦公室負責人的審核意見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7、院長審核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并出具審核意見;
8、院長辦公會/院黨委會依據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部署預算執行情況并調整預算分配方案。
四、預算決算
1、辦公室負責人對決算報表和報告進行審核,重點關注決算執行報告是否真實、完整、準確等;
2、分管財務院長對決算報表和報告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確保決算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等;
3、院長對決算報表和報告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關注資金的使用情況;
4、院黨委會對決算報表和報告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后及時上報財政部門審核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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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府采購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一、控制目標:
1、保證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及時、全面、合理,加強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的銜接,建立預算編制、采購計劃和資產管理之間的溝通機制;
2、保證政府采購計劃在相關部門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范圍內,依據單位經審議通過的采購需求進行編制,完整反映政府采購預算的落實情況;保證采購項目數量和采購資金來源應與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相關內容相對應;保證注重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同一季度內對同一采購品目不能安排兩次以上采購計劃;保證確定合理的采購方式,不存在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3、保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規,應當納入集中采購的項目都采用集中采購程序,自行采購履行比質比價過程,供應商選擇恰當,采購合同不存在重大疏漏,采購過程透明、可公開,防止徇私舞弊;
4、保證規范招投標行為,保證招投標公平、公開、公正,采購結果符合預期,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產品水平;
5、保證驗收程序規范,資產購置和驗收崗位有效分離,根據完備手續付款,確保采購和資產保管責任明確,采購過程規范。
二、具體措施:
(一)政府采購預算編制
1.辦公室負責人對各經辦處室提交的預算匯總進行審核,準確界定政府采購和自行采購的范圍,防止采購預算應編未編和漏項,影響單位的正常工作。
2.分管院長對政府采購預算進行把關,確保預算編制及時、全面。
3.院長辦公會對單位總體的政府采購預算進行充分論證需求,對預算過高的不恰當事項進行刪除,對預算缺項少項事項進行補充,防止單位預算過高造成資源浪費及申報審批不通過,或出現應編未編和漏項,給單位工作帶來不便。
(二)政府采購計劃申報
1.申請處室分管院長對采購申請進行審核,關注采購理由是否充分、支撐材料是否完備。
2.(1)相關處室提出采購需求在政府采購申請單上填寫詳細采購理由,并準備相關支撐材料,相關處室和辦公室每季度進行一次會商會議,通報上一季度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提出下一季度政府采購需求,明確采購必要性和可行性,就采購方式、是否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等提出建議,并就現有資產采購情況對需求合理性、是否符合采購標準進行審核。資產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對資產采購需求要結合資產存量情況,嚴格把關,優先通過內部調劑解決,只有在內部調劑無法實現的情況下,考慮新增購買;
(2)財務人員按預算控制數審核采購計劃,未列入年度預算的采購項目原則上不予辦理;
(3)辦公室負責人負責在院內公示政府采購配置標準,對相關人員的審核情況進行復核。
3.分管院長對政府采購需求進行把關,確保政府采購需求的必要性、可行性。
4.院長辦公會對政府采購需求進行審議,重點圍繞政府采購需求描述是否科學、需求參數是否合理、是否超配置標準采購、是否超預算采購等方面。
5.在提交采購計劃的審批中,專門就采購方式進行審批,由辦公室采購管理人員確定采購方式,由財務人員審核合規性,辦公室負責人對相關人員的審核情況進行復核,確保采購方式合規,不存在化整為零規避招標采購的情況。
6.分管院長對政府采購申請的采購方式進行審核,確保采購方式符合規定。
7.院長辦公會對政府采購需求進行審議,重點圍繞采購方式的合規性。
(三)政府采購實施方式
1.采購前由采購管理人員與需求處室共同確定需求參數,采購執行時按參數執行,政府采購管理人員負責比質比價,對供應商主體資格、信用狀況、歷史合作情況進行評估。
2.辦公室負責人負責監督采購管理人員對供應商的評估工作并對比質比價結果進行復核,保證不相容崗位分離,如詢價與確定供應商崗位分離。
3.辦公室將價格信息報院專家小組審議,確定擬簽合同的供應商,將結果記錄在案。
4.辦公室負責人對采購小組草擬的合同文本進行審核,檢查合同內容是否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詐。
(四)政府采購招投標
1.辦公室負責人審核辦公室人員選擇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就是否適合做出審核意見;并負責監督辦公室人員是否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招標信息披露網站上發布公開招標公告。
2.院長辦公會對招標采購代理機構的選擇是否恰當進行審議。
3.辦公室人員負責監督招標采購代理機構的具體工作。
4.招標文件至少包括投標邀請函、投標人須知、合同條款、服務需求與要求、投標文件格式要求及評分標準。
5.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檢查密封性,開標并宣讀投標內容。
6.評標委員會根據“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初審、澄清有關問題,開展比較與評價工作,編寫評標報告,采購單位不得以公開或暗示的方式指定中標方,保證評標活動的客觀公正,參與政府采購的人員應當執行“回避制度”,定標后公布招標結果,下發中標通知書。
(五)驗收與結算
1.崗位分離,執行驗收工作與采購工作的政府采購管理人員不能是同一人。
2.除政府采購管理人員外,相關處室人員需參與驗收,實行驗收人員責任制,驗收人員應在專用驗收單上簽字,并應有驗收人員所在處室領導簽字;信息系統和電子類產品,應由辦公室人員和主管信息相關處室專業人員協同驗收。
3.安排專人(政府采購管理人員)詳細填寫采購活動記錄,按照財務檔案管理標準,妥善保存采購預算與計劃相關支撐材料,妥善保存采購合同和文件、相關評估報告、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等,辦公室負責人定期予以檢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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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收支業務管理內控制度
一、控制目標:保證各項收入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正確核算各項收入,保證沒有賬外賬和“小金庫”;保證各項支出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包括開支范圍和標準等,各項支出真實合理,審批手續完備。
二、收入管理
1、按照財政收費有關規定,國際合作辦學收取學費、住宿費、租賃費以及其他收費,堅持收支兩條線,按照有關規定收繳;
2、出納在收到現金后開具收款收據并簽字加蓋財務章,在當天或最遲第二個銀行營業日交至銀行;
3、出納根據現金收付業務填制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不得坐支現金;
4、院長辦公會/黨委會對會計編制的用款計劃的合理性進行審議,重點審核用款計劃是否超過預算控制數并出具審議意見;
5、每月末及年末出納與會計及時對賬,保證收入入賬的準確性,收入存放在規定的賬戶。
三、支出管理
1、學院各部門的每一筆支出,均應事先請示有關領導同意后辦理。由經辦人員辦理相關借款手續,由部門負責人、主管財務副院長、院長批準后,到財務部憑手續支取款項。事情辦理完畢,應按報銷流程,由經辦人員填寫報銷單據,經辦人員所在的部門領導進行部門審核,再到財務部門進行審核,對上述審核無誤的報銷單據,學院主管副院長方予審批。經辦人員應憑批準后的報銷單據,到財務部門清理借款或支取款項。學院要求在借款未還清之前,不允許產生新的借款。重大支出項目,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辦理;
2、1000元以內票據,由經辦人填寫原始報銷單據,并經部門領導、主管財務副院長審批簽字同意后,再由院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財務直接領取現金報銷;
3、1千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由經辦人寫明支出原因,有關處室領導和主管副院長簽字后報分管財務副院長擬同意后,由院長負責簽字審批,交至財務處方可報銷;
4、1萬元以上5萬元(含)以內的,由經辦人寫明支出原因,有關處室領導和主管副院長簽字后報院務會同意后,由院長負責審批簽字;
5、支出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由黨總支會集體研究決定,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辦理;
6、學院基礎項目堅持集體研究,按照招標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7、對于院長批準臨時發生的費用(如維修費和宣傳費),需及時補辦報批手續;
8、出納對報銷單據進行最終審核,確保核算準確。
四、各類費用報銷標準:
1、會議費、培訓費:按照《定州市市級機關會議費、培訓費管理辦法》辦理;
2、差旅費:按照《定州市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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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一、貨幣資產
1、保證支票的領用、保管、使用、銷毀等應有完整的記錄,支票的使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單位內部規章制度;保證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開立、變更、撤銷銀行賬戶及辦理年檢事宜。
2、財務負責人指定出納負責支票的日常申領工作,出納設立支票領用登記簿,填寫領用時間、票據名稱、起訖號碼、金額、領用原因;超出一定金額的支票及空白支票的簽發須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后,報院長簽批;日常工作指定出納負責妥善保管好票據,防止空白票據遺失或被盜用,財務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票據的保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分管財務院長對財務人員提出的銀行賬戶開立、變更、注銷、年檢申請的及時性、合理性進行審核。
二、固定資產
1、保證固定資產的采購依據充分、適當,決策和審批程序明確,建立嚴格的授權審批制度;固定資產的取得、驗收環節控制流程清晰,對固定資產購置預算、供應商的選擇、驗收使用等有明確的規定,促進固定資產各環節運營效率提高。
2、固定資產使用處室提出請購申請,請購單上應詳細填寫擬購買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預算金額及購置原因等相關內容,請購單經使用處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按照《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有關要求,依據請購單對本單位固定資產進行查核,經查核無法調配后,簽字確認;單批次購置金額超過5萬元的大宗采購,由辦公室組成評審組對供應商報價方案進行評審后履行審批手續。
3、分管財務院長對金額2千元(含)以內的購置申請進行審核。
4、院長對金額2千元以上2萬元(含)以內的購置申請進行審核。
5、金額2萬元以上5萬元(含)以內的購置申請需經院務會同意后,由院長負責審批簽字。
6、 5萬元以上的,由黨總支會集體研究決定。
7、辦公室根據合同協議、供應商發貨單等組織對所購固定資產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他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單;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與請購單是否相符,運轉是否正常,使用狀況是否良好,有關技術指標是否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等,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外購固定資產驗收不合格,使用處室應協同辦公室按合同條款及時向供應商退貨或索賠。
8、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及時辦理入庫、編號、建卡、調配等手續,確保資產的有效識別和盤點。
9、固定資產的處置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處置收入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保證固定資產的處置符合法律規定,確保不存在國有資產不當流失。
三、低值易耗品
1、保證低值易耗品驗收程序規范,建立管理臺賬,及時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情況進行登記,確保信息真實、賬實相符。
2、辦公室負責人對低值易耗品驗收單和入庫單進行審核,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低值易耗品臺賬是否與實際相符。
3、資產管理人員負責定期盤點低值易耗品,確保賬實相符。
4、辦公室負責人對盤點人員編制的差異情況分析報告進行審核,根據差異金額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分管財務院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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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管理暫行辦法
1.如果需要簽訂的合同為一般合同,由經辦處室負責人安排經辦人對簽約對方進行資信調查。
2.如果需要簽訂的合同為重大或復雜的合同,經辦處室可委托中介機構對擬簽約對方進行資信調查并編寫調查報告,確保對簽約對方的履約能力做出正確的評價。
3.經辦處室組織法律、技術、財務等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談判,降低談判環節的風險,保證單位利益不受損失。
4、合同經辦處室負責人對合同文本內容的全面性、合規性進行審核。
5.合同管理員組織相關處室對重大或復雜的合同進行會簽,會簽處室一般包括合同經辦處室會同有關職能處室,相關處室按本處室職責,負責對合同所涉及的本處室業務范圍的相關條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及政府文件規定等問題提出審查意見。
6.分管院長對合同文本內容提出審核意見,并在合同會簽單上簽字,確保合同金額及內容沒有重大的紕漏。
7.分管財務院長對合同進行審核,并在合同會簽單上簽署意見,確保內容條款、付款金額與條件等符合單位要求及法律法規的規定。
8.院長對合同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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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檔案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范檔案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檔案在學院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的要求,制定本規定。
一、學院檔案的范圍
1、學院設立、變更的申請、審批、登記以及終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學院黨委會、班子會議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3、學院向有關職能機關的請示或下發學院各部門的文件,包括有關職能機關來文的復印件或不再回收文件的原件。
4、由學院領導召集的辦公會;與有關學院聯合召開的協調會、洽商會的記錄及會議紀要。
5、商務合同方面的文件材料。
6、學院的客戶資料、廣告創意和策劃、招生宣傳等經營管理方面的材料。
7、財務、會計方面的文件材料。
8、勞動工資、人事、勞動合同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9、學院員工學習培訓、考察的文件資料。
10、信息、情報、科研方面的文件材料。
學院檔案包括紙質文字、圖表、賬冊、憑證資料、電子文本(電腦盤片)資料、照片資料、影片資料、錄音資料、錄像資料。
二、學院檔案的管理體制
學院檔案工作,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體制。學院設立檔案室,確定專人(或兼職)負責主要檔案的收集與保管,同時對其他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其中檔案范圍第1-4項由檔案室直接接收、整理。其它各項由相關部門整理,根據要求定期向檔案室移交保管。
三、學院檔案的管理
1、檔案材料的收集
(1)由辦公室經辦的各種文件資料,由承辦人直接收集、保管,立卷,定期向檔案室移交;
(2)商務合同自完成作業后直接向檔案室報送合同原件和電子文本各一份;
(3)科研與業務考察帶回的有關資料,向檔案室報送原件;
(4)其它資料由有關部門收集、整理、立卷。
檔案室接收文件資料,要建立接收登記手續。
2、檔案資料的借閱
(1)按上述規定直接報送檔案室的文件資料,應當履行先報送后借閱的程序。
(2)當年報送未立卷的各種技術資料,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履行借閱手續后可以帶出檔案室。一年以上已經立卷的文件資料需要借閱的,一般在檔案室借閱,需要帶出檔案室的必須報主管辦公室的學院領導批準。借閱檔案應當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3)借閱檔案者應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借閱檔案交還時,檔案管理員應當當面查看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因涉及商業機密,學院檔案一般不向外單位借閱,確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借閱人應持單位介紹信,經向主管院長批準后方可借閱,且不得帶離檔案室。其抄摘內容也須主管院長同意且審核簽署意見后方能帶出。
(5)凡是在各個管理崗位因工作需要借用的檔案資料,在學院內部因工作崗位變化不需要該項資料的必須在離崗前向檔案室辦理移交手續,不得在個人之間相互轉借資料。凡是與學院解除勞動合同(勞務合同)關系的,必須向檔案室辦理資料歸檔手續后再辦理其它手續。
3、檔案材料的立卷與管理
(1)直接向檔案室報送的文件資料由檔案室直接立卷,其它文件資料由有關部門立卷,立卷按有關要求執行。已經立卷的檔案一般每半年進行一次歸檔。
(2)檔案的保管應做到防止檔案的損壞,延長檔案的壽命,維護檔案的安全。學院設立檔案室保存檔案,檔案室應做到防盜、防水漬、防潮、防蟲蛀、防塵、防鼠害、防高溫、防強光等工作,門窗應結實牢固。
4、檔案的備份與保存
(1)學院所有有價值的文件、報表、業務記錄等必須備份(掃描電子版保存或復印件留存)
(2)檔案保存期限除檔案法規或本學院有關規定外,依下列原則確定檔案保存年限:
A、永久保存:學院章程、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三重一大及黨委會會議紀錄、財務報表、政府機關核準文件、不動產所有權狀及其他債權憑證、涉及股權轉讓的有關資料核定為永久保存的文書。
B、十年保存:學院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各種會議紀要、預算決算書類、會計憑證、部門各種企劃銷售、廣告策劃、客戶資料核定為保存十年的文書。
C、五年保存:已經執行或解除的商務合同、勞務合同、各種工作總結、其他經核定保存五年的文書。
D、一年保存:工作結束后無需長期保存必要的資料。
5、檔案的銷毀
(1)經過鑒定對確已失效的檔案,應當編制銷毀清冊,報經學院主管院長批準后方能銷毀。
(2)失效檔案銷毀時要有二人以上監銷,除檔案管理員簽字外,監銷人應當在清冊上簽字。
(3)檔案銷毀應當在專門場所進行。
四、處罰
違反檔案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1、隱匿、丟失或擅自銷毀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檔案
3、涂改、偽造檔案;員工之間私自傳遞檔案資料造成檔案資料丟失的;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五、附則
1、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監督。
2、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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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學院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1、加強學院內部管理,規范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
2、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學院的實際情況,將財務支出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業務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規范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3、按照學院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制定學院相關規章制度。
4、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學院的規范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學院各部門一切費用開支和財務開支,由學院按照相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5、 本制度適用于學院全體員工。
第二章 學院財務管理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學院經營中制止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
第三條 學院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分管財務副院長對學院財務進行管理。
第四條 出納員不得兼任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
第六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應拒絕辦理,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
第七條 財務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因故調動或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離職手續的不得離職,也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員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印章及未了事項。
第八條 學院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人保管,因出差、開會、請假等原因委托他人臨時保管的,應有文字記錄備案。但被委托人不得同時保管印章和票據。在使用財務專用章過程中必須登記詳細的使用用途,同時必須按以下規定使用:
①作為銀行印鑒分別在指定的各開戶銀行備案使用,不得混用;
②收款、付款、資金調撥等業務結算票據蓋章;收據、發票蓋章;
③辦理學院相關其他業務。
第九條 公章由辦公室保管、法人章由財務部保管并監督使用,建立登記制度。
第十條 各類票據管理:
①學院從財政部門購買的發票指定專人保管,必須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發票開具要完整、字跡清楚、印章齊全。作廢時要加蓋“作廢”字樣,并全份保存,不得自行銷毀;
②學院所有的現金支票由出納保管,出納根據學院的經營需要合理提取現金,盡量避免大額支取。其余支票應由指定人保管,開具轉賬支票或電匯必須有完備的付款手續方可轉賬或電匯;
③學院應不定期對票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如發現重大失誤或失職,處以重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章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日常費用報銷流程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實習材料費、培訓費、資料費、水電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十二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的性質填寫相應的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填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4、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 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分管財務副院長或院長→到出納處報銷。
第十三條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資支付流程:
1、每月1日由人力辦公室將本月經學院主管院長審批后的基本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5等信息)轉交財務部;
2、績效工資由辦公室根據考核編制,主管院長審批后轉交財務;
3、財務部根據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考核表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
4、按工薪審批程序審批;每月15日由財務部支付上月工資;
(二)、社會保險支付流程:
1、社會保險金由辦公室編制月度社會保險明細表,報主管院長批準后交財務付款。
2、其他福利費支出由學院辦公室按審批后的支付標準填寫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財務負責人→報主管院長審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支付標準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四條 專項支出財務報銷流程
1、 填寫費用支出申請單:按學院《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費用支出申請單》并報批。
2、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準生效的費用申請。
3、結賬報銷:
3.1 資產驗收(軟件應安裝調試)無誤后,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入庫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并附入庫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