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承諾書
為維護醫療市場秩序,打擊無證行醫行為,加強行業自律,營造公平有序、守法經營的醫療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的醫療安全,本院根據《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等關于開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專順監督檢查一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學習《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在執業期間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范,依法執業;主動接受衛生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辦理執業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校驗及有效期延續。
二、嚴格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準登記的主要負責人、類別、規模、執業地址和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不開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不出租、出借、轉讓《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對外出租、承包科室。
三、不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披術工作。
四、嚴格按上級要求及物價部門的標準收費,在醫院顯目處公示收責標準。
五、遵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不刊登、播發、張貼非法醫療廣告。
六、加強轄區內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打擊力度,對本院及各村診所的執業資質和執業行為進行常態化監督。
本機構將嚴格遵守本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罰,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