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 公共交通
>> 定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應急處置
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預案
定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防止和減少因突發安全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關于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2.部門規章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3.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寫導則》GB/T29639-2013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1651-2008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1986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GB13690-2009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公司內的突發性事件或城市公共交通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突發事故和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置。
1.事故分類
根據應急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單位可能發生的危害較大的事故類型包括:
(1)安全事故:①火災、其他爆炸,②交通事故。
(2)自然災害事故:主要包括破壞性氣象災害等。
(3)社會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公共衛生事件、群體性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等導致城市公交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事故分級
自然災害事故、社會安全事件屬于突發事故,有不確定性和不易控制性,可列入難以控制事故的級別。
安全事故如果存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人員失誤、防護設施不足等情況極有可能發生。如果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這類事故卻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可列入可控制事故的級別。
(1)安全事故分級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Ⅱ級(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Ⅲ級(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Ⅳ級(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次重傷10人以下。
(2)自然災害事故分級
特別重大氣象災害包括:特大暴雨、大雪、龍卷風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影響50平方公里以上較大區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社會安全事件分級
沖擊公交車造成特別影響的事件;阻斷重要交通樞紐、城市交通8小時以上停運;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傷,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事件;參與人數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群體性械斗、沖突事件;有可能進京的集體上訪事件;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對待的事件。
四、應急預案體系
本公司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1.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從總體上闡述了公司內處理事故的程序和要求,適用于公司內發生的所有突發性的事故。
2.專項應急預案:針對突發公共衛生引起的事故制定的相應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措施。
3.現場處置方案:針對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制定的現場處置措施。
五、應急工作原則
公司內部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時,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應急救援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以確保自身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必須把保證危險區域內的人員安全放在第一位。
2. 統一指揮、分工協作
公司內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所有應急救援人員服從總指揮統一指揮,不得擅自行動,應急救援人員要按總指揮要求分工負責各項應急工作,并加強合作,確保各項應急工作緊張有序進行。
3. 反應迅速、機智靈活
公司內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方面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后,應迅速集合,在進行搶險救援時,針對不同的事故現場情況,機智靈活的處理,不生搬硬套。
4. 降低損失、保護環境
在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在保證現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盡量降低公司財產損失。應正確處置泄露物,防止有毒物質對環境造成污染。
第二章 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一、基本概況
定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位于定州市城北2公里處107國道東側,隸屬河北保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主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公司擁有76部天然氣清潔能源車輛和108部新能源純電動客車,運營6條線路,總里程81公里,日發班次378趟,日均客運量1.8萬人次,2014年11月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通過了達標驗收。
二、周邊環境
公司位于定州市北莊子村北側、107國道東側,南側廢棄工廠,北側造紙廠家屬院,東側為空地,西側為107國道。辦公樓與停車場在一個院內。
三、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我公司與保運三公司共用一個LNG天然氣儲氣罐,燃料為LNG天然氣,停車場停放公交車輛,最大用量11噸 (單車485L),臨界量50噸。根據GB18218-200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給出的辨識依據和計算,我單位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安全反恐工作領導小組
總指揮:劉會軍。負責公交公司安全反恐防恐的全面工作。
副總指揮:許玉乾。負責公交公司安全反恐防恐工作的安全、保衛保障,以及在恐怖襲擊中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并配合專業醫療人員對重傷員的治療。
副總指揮:王鋼、張新田。負責公交公司安全反恐防恐工作應急車輛的調度、技術保障。
成 員:張秋蘭、孟宗林、李永、陳杰、黃會東、晏紅民、陳昊、陳俊杰、段飛、王嘉興、劉三鳳、王迎霞、郄淑喬、孫景莎、魏麗、段莎莎、李海英、王潤基、韓娜、王紅、劉靈娟、翟小強、劉巧娜
安全反恐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公司安全保衛科,值班電話:2325290
辦公室主任:許玉乾(兼)
二、公司安全反恐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以下專業組
1.搶險救援組
組 長:張新田
成 員:李永、郄淑喬、陳浩、陳俊杰
職責: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處置現場情況,處理善后事宜。
2.應急運輸組
組 長:王鋼
成 員:陳杰、王迎霞、黃會東、晏紅民
職責:負責應急車輛的調度與指揮,搶救在襲擊中受傷人員,處理事故現場,組織員工安全撤離,對受損的設施設備進行搶修。
3.安全保衛組
組 長:許玉乾
成 員:王嘉興、魏麗、李海英、段莎莎
職責:負責現場的警戒,盤查可疑人員、封鎖道路。
4.醫療保障組:
組 長:張秋蘭
成 員:劉三鳳、王紅、王潤基、韓娜
職責:配合專業醫療人員對重傷人員的治療,轉院聯系和護送工作。
5.后勤信息保障組
組 長:孟宗林
成 員:劉巧娜、翟小強、劉靈娟、孫景莎
負責公司的信息傳遞,為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以及對受傷、中毒人員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三、事故前、實施中領導機構職責
總指揮職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操作規程。在接到報警后,應迅速、準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現場的重要信息。負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系,并及時發布現場信息。
副總指揮的職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對單位的生產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時予以排除。組織全員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實際操作技能及安全意識。負責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和救援現場的指揮及處理,組織協調各方調集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聯絡組職責:全面掌握指揮機構人員配置和結構,熟知各組職責,經常性地保持信息溝通。
運輸組職責:掌握車輛性能及駕駛員情況,平時熟知車輛應急調度專項預案內容及方法,情況發生時,迅速組織車隊按照指令到達現場。
救護組職責:熟練掌握公司內可能發生的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情況發生時,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展開應急救護。
搶險組職責:了解各種原料的特性,掌握應急搶救知識,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及原料的使用常識,日常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情況發生時,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展開應急搶險。
疏散組職責:了解原料、設備的應急知識,掌握公司內的設備布局,熟練掌握事故情況下,人員撤離的安全通道分布情況。根據事故的性質,需要警戒的區域范圍等情況。
后勤保障組職責:加強安全責任心,保證安全資金投入及時準確到位,保證采購的搶險器材、設備符合相關要求。
四、事故后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事故的教訓,提出防范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2.擬定控制危險源的對策,對發生事故的部位或原因作出相應對策、措施,提高對危險源的認知與監管力度。
3.對應急過程中出現的不足之處進行修改、補充、完善。
4.通過事故對員工進行現場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全體員工都受到教育。
5.對救援中有突出表現的員工褒獎,對不服從指揮的員工提出批評、罰款甚至開除。
6.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問題;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本單位的危險源: 加氣站、停車場(經辨識不構成重大危險源)。1、技術性預防措施
(1)電氣設備設置漏電保護器,機械設備設置了防護罩。
(2)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3)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在防火重點地點,配備消防栓、手提式滅火器。
(4)儲氣罐及停車場周圍,嚴禁有可燃物,經常檢查電氣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的電氣線路。
2.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了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2)組織制定了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
(3)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為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客運條件;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客運工作,及時消除客運安全事故隱患;
(5)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客運教育與培訓,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客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客運安全事故。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級別
(1)一級預警:將事故預警定為一級預警,即在事故可能擴大的情況下,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區域內的單位發出預警信息,提醒其采取措施,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
(2)二級預警:將事故隱患預警定為二級預警,即在發現事故隱患時,向公司內發出預警信息,以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2.預警措施
(1)檢查人員發現操作人員的錯誤操作時,應立即制止,以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2)發生事故時,根據事故的危險程度、規模、發展趨勢、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等情況,應將事故可能引發的后果向周邊單位發出預警信息,以便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3.預警信息發布的方式及流程
預警發布的方式以面談或電話通訊的方式發出:
(1)隱患預警
隱患預警的內容包括:安全隱患存在的位置、可能發生危險的物料名稱、特性、危險程度、可能引發的事故等。
(2)事故預警
事故預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位置、類別、嚴重程度,應急救援情況,相應的防護措施等。
三、信息報告與處置
我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工作。
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 0312-2325290(應急救援人員聯系方式見附件)
1.信息報告與通知
當發生事故時,因初期事故容易控制,現場人員發現事故發生時,應一邊呼救,一邊利用就近設施進行搶險。如果事故不能控制,應立即撥打應急值守電話,或直接電話通知安全管理負責人,要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基本情況、事故的嚴重程度等,以便負責人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如重大事故,應同時報警。安全管理負責人接到報警后,向事故總指揮報告的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險準備,并進一步組織實施搶險救援。
2.信息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報告保運集團第三運輸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同時應當在1小時內報告定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上級要求作出書面或電話通報。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的全稱、地址、事故的性質,事故現場指揮或法人代表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以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3)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圍,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以及需要協助處理的相關事宜。
3.信息傳遞
事故發生后,安全管理負責人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產生影響的大小、控制事故的情況決定是否向相鄰單位通報事故的相關信息。如需通報,及時通過電話通訊方式向周圍單位通報事故發展的情況,救援的情況以及危險發生時應采取的防護措施。以及必要時需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
4.外援求救方式
發生重大火災、爆炸,本公司不能控制時,向專業消防人員請求支援,報警電話:119。
發生人員受傷,需要專業醫療救護人員救助時,報警電話:120。
發生交通事故請撥打122。
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現有人員、物資不能控制時,需要外部支援,報警電話:110。
向外援單位報警的時候,除說明事故的地點外,一定要說明事故的類型、性質、原因及大小。以便外援單位準備相應的救援器材。
第五章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的性質、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事態發展趨勢以及公司控制事態的能力,公司實行分級響應機制,響應級別如下:
1.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和Ⅲ級響應:
Ⅰ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公交管理辦決定,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災難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辦公室組織實施,迅速啟動本預案,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機構協調支援。
Ⅲ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主管部門或應急辦組織實施。
2.響應辦法: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公司內部不能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立即向保運集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請求外部救援。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同時向119消防隊請求支援。
二、響應程序
1.接警與響應級別確定
接到事故報警后,根據報警人的敘述,總指揮和安全負責人對警情做出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關閉響應。
2.應急啟動
確定應急響應級別以后,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
(1)如果是三級響應,由現場總指揮協同安全管理人員去現場協助操作人員進行搶險。
(2)如果事故屬于二級響應級別,則及時啟動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現場總指揮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通知應急搶險人員迅速到位,命令后勤保障組人員迅速調配救援所需要的應急資源。
(3)如果事故屬于一級響應級別,事故現場出現人員傷亡,引發了重大火災,利用單位內的人力、資源無法有效的實施搶險救援,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在啟動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同時,迅速向保運集團、定州市安監局、醫院、專業消防隊請求支援,實施更高等級的應急響應。
3.救援行動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的性質及種類、事故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搶險方案,方案經總指揮批準后實施。
各單位搶險救援隊伍到達現場,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后,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迅速開展事故的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1)人員救助、醫療救護
搶險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后應保持鎮定,首先應清點現場人數,確定人員安全情況,要組織受威脅的人員通過安全的途徑、采取正確的方法、有秩序的撤離事故現場,防止出現混亂情況,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搶險人員如果發現有人員受傷,由醫療組將受傷救離事故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對于情況較嚴重者,迅速送醫院進行救治。
(2)交通事故搶險
搶險組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進行事故搶險,切斷造成事故的源頭;轉移受影響物資、設備,避免事故擴大;利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救援。
(3)警戒與交通管制、人群疏散
警戒組到達現場后,立即劃定現場警戒區,以事故中心區(0-100m范圍內)為警戒區,實行安全警戒,將警戒區的非搶險人員緊急疏散到安全地帶,維護現場秩序及治安保衛,并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警戒區,保證搶險的人員、物資、車輛的暢通無阻。
4.事態控制
搶險人員應迅速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在搶險過程中,如果發生新的突發事故,搶險組無法控制,現場總指揮請示總指揮后向定州市安監局應急部門請求支援。火災事故可直接撥打119請求援助。
5.應急恢復
救援行動結束后,進入臨時應急恢復階段。
(1)清理現場、警戒解除
搶險人員負責清理事故現場,將泄漏物收集處理;消除火災余留的可能引起二次火災的隱患;現場清理完畢后,清點現場人員、救援物資,搶險人員可撤離現場。此時,現場總指揮可以宣布解除對事故現場的警戒。
(2)善后處理、事故調查
現場總指揮組織事故發生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善后處理工作,清理現場的物品,為恢復生產做準備。同時,事故總指揮組織單位的技術人員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工作。
6.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總指揮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后,由安全管理負責人負責以下工作: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包括事故類型、損失、傷亡情況。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事故基本情況、涉及的人員、地點,事故的過程。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第六章 信息頒布
事故發生后,由總指揮部接受新聞媒體的采訪,公布事故原因、搶險救援情況。搶險救援結束后,由總指揮向新聞媒體頒布危險解除的信息,并通報事故產生的后果。
第七章 后期處置
應急救援結束后,總指揮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的后期處置工作:事故過程中有人員傷亡,或者對周圍單位產生了損害性的影響時,與當事人協商進行善后賠償。整理事故后現場,為恢復生產做準備。根據在搶險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以提高單位的應急救援能力。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我公司建立通訊信息采集制度,編制應急通訊錄,確保應急通訊暢通,并明確和公布接警電話,保證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通信暢通。(通訊聯絡方式見附件一)
二、應急隊伍保障
1.內部應急隊伍:一旦發生事故,包括總經理在內的應急救援人員在短時間內就能組成一支包括應急指揮、醫療救護、安全警戒、事故搶險等搶險救援隊伍。其組成人員均經過培訓,具備相應的搶險救援知識。
2.外部救援保障: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本單位不能控制時,啟動當地消防隊119。及時向110、120、122報警,專業救護人員會及時趕到救援。
發生人員受傷,需要專業醫療救護人員救助時,啟動外援專業醫療救護,外援專業醫療救護人員會及時趕到。
三、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單位配備了充足的應急救援物資和救援裝備并不斷更新,安全管理人員經常對其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應急物資齊全、裝備完好,滿足應急救援要求。具體位置及救援工具:汽車站候車室防爆工具有三公司統一配發和保管,我公司消防器材在停車場指定位置。
四、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于公司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由會計室負責保管,經理負責監督管理,保障應急物資的采購及時,及應急狀態時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第九章 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每年制定年度培訓計劃。
1.培訓內容包括:
(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消防、防護設施的使用、現場急救、危險物質的特性及相應的搶險措施等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救援人員的能力。
(2)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對員工進行危險物質的特性、防護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及能力。
(3)對周邊的單位進行宣傳教育,使其了解本單位危險因素以及應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
2.培訓時間:(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每年參與三公司組織的相關培訓。(2)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員工上崗前。
二、演練范圍和頻次
通過應急救援演練活動,考核指揮部的綜合指揮和協調能力;鍛煉提升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檢查后勤供應物資的保障功能;檢測信號報警和通訊聯絡的完好程度。同時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應進行總結歸納,以便修訂完善預案。
1.演練參加人員:應急救援小組全體人員。
2.演練內容:火災事故、公共交通突發事故相關知識教育及應急措施方法。
3.演練的頻次:一般一年兩次。
每年培訓結束后對員工進行實際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后,由負責人對演練進行總結,對預案進行評估,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加強預案的可操作性。
第十章 獎懲
一、獎勵
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單位將在全廠進行通報嘉獎,并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1.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人員。
2.在應急搶險中表現突出的人員。
3.提出安全措施有效減少損失的人員。
二、懲罰
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單位將在全廠進行通報批評,并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處罰: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現隱患,既不采取措施也不上報,造成事故的。
4.事故發生后,不積極組織進行搶救。消極應付的。
5.不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的。
第十一章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1.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定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請備案。
三、維護和更新
本預案在下列情況下進行修訂:
1.本單位的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人代表發生變化時。
2.周圍環境發生變化時。
3.應急組織體系或職責調整時。
4.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變化時。
5.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時。
6.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除上述特殊情況,正常情況下,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預案修訂后應按要求進行重新備案。
四、制定與解釋
應急預案由經理及相關人員組成的預案編制小組負責制定,并負責解決相關問題。
五、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