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全體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健全我園教職工請銷假制度,規范教職工請假行為,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教育工作實際,現就教職工請銷假制度,做出如下規定:
一、假期的類別與期限
(一)產假
1.生育。教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女教職工產假為15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教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
2.流產。女職工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十五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產假;懷孕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除給予四十二天規定產假外,還可以享受最長為五十六天的延長假。
3.哺乳。對產假期滿,正常上班的教職工,當嬰兒未滿一周歲時,每天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可合并使用,多胎哺乳的,每次的哺乳時間按每嬰30分鐘計算。
(二)病假
教職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療或所患疾病不能正常工作者,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確需休假治療的,可準予病假。
(三)婚假
教職工婚假18天.
(四)喪假
教職工本人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1至3天喪假。教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本人去料理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五) 事假
除國家明確規定的各種假日外,教職工離開幼兒園崗位辦私事時,必須請事假。請事假時, 本人要事先申明請假理由, 經批準并將工作安排妥當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期滿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銷假。
二、請銷假程序和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待批準后方可離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假后三天內補辦,否則按曠工論處。
1.產假。女教職工體產假,由本人填寫《定州市教育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并附結婚證、出生證提交學校及鄉鎮中心校(局直屬學校),《審批表》單位意見欄內校長及中心校(局直屬學校)校長簽字蓋章后,由請假教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攜帶上述材料到教育局人事科辦理請假手續。
2.病假。攜帶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經學校核實確需請假的,本人填寫《定州市教育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其中30天以內由園長審批; 30天以上由園長審核簽字蓋章,由工作人員和請假教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攜帶相關材料(《定州市教育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歷本及醫院診斷檢查治療資料等)到教育局審批。幼兒園在接到教師請假申請后,要于3日內到教育局辦結。
連續請病假六個月仍不能痊愈的,由本人填寫《定州市教育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經園長審核簽字蓋章,憑縣(市)級(含)以上醫院證明及病歷資料,報教育局審批。教育局組織有關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鑒定。通過看手續、見本人、調查走訪等形式,核實無誤后,報教育局局長審批,辦理病休手續。
3.婚喪假。本人填寫《定州市教育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由園長審批。
4.事假。本人填寫《定州市教育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3天以內由園長審批; 3天以上10天以內由園長審批; 10天以上由園長工作人員和請事假本人到教育局人事科審批。
三、請假期間的待遇
1.產假、婚假、喪假工資照發。
2.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三十年的,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照發,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按百分之八十計發;工作年限滿三十年以上的,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照發,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按百分之九十計發。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三十年的,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照發,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按百分之七十計發;工作年限滿三十年以上的,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照發,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按百分之八十計發。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照發,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按百分之九十計發。
3. 事假期間的待遇: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6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6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4.全年病事假(公休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
5.我園將教職工病事假情況納入績效考核。
四、曠工的界定和處罰
(一)曠工的界定
1.未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者。
2.未履行請假手續,私自請人代課、代班者。
3.雖履行了請假手續, 但未移交工作而離校或離崗,影響工作者。
4.本人雖提出請假或續假,但未獲得批準,擅自不上班者。5. 請假期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上班者。
(二)曠工的處罰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予以解聘。
幼兒園工作人員外出必須請假,按時返回并及時銷假,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值班老師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臨時請假者自行在本班
調整好后經由班長允許由張靜宇園長審核簽字再由園長審核簽字方可準假。如有特殊情況需續假的,應及時報告并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逾假不歸者按曠工對待。
教職工請假期滿上班和提前上班均要向批準假期的領導銷假,并寫銷假申請
教職工請假必須申請寫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否則視為曠工。
教職工請假期滿上班必須寫銷假條兒,得到領導批示
方可銷假,否則視為曠工。
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
參加有關會議、學術交流、業務培訓,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
本制度從即日執行,望大家自覺遵守!
白果樹幼兒園
2020年9月3日執行